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计9章102条,其中明确了评奖周期和授奖数量,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此前为每年评一次,2020年度评审完成后,一直到2023年度才再次重启。
科技部于1999年首次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04年、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实施细则》在推动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2024年《条例》先后进行两次修订,从法规制度层面贯彻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对照中央要求和新修订的《条例》,并结合科技奖励工作实际情况,《实施细则》亟待修订完善。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每两年评审一次的制度。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工作原则,突出奖励导向,优化提名评审机制,强化诚信监督,严格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