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京津冀协同发展“2·26”重要讲话10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走深走实。现将组织申报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属于决策咨询类课题,旨在通过专项课题研究,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提供咨询借鉴,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提供科研支撑。课题研究成果以咨政报告为主,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专项课题项目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类,共30项。研究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要从拟定的25项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见附件),结合工作实际,自主选择申报题目,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各高校(含高职学院)、市教科院、市考试院分别最多申报3项,各区最多申报3项,市教委直属学校、中职学校最多申报3项。
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课题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列为天津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评审立项结果将另行发布。
四、专项课题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请申报人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专项课题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发展战略研究室。
电话:88186111 邮箱:发展战略部门移动办公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