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李昕、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就科学技术普及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该法于2024年12月25日公布之日起施行。石宏介绍,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明确为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立法目的,彰显科普对推动科技创新的作用。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应当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普紧密结合。李昕补充介绍,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法律条文要求,切实把科普与科技创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方面将更多的科技创新资源转化为科普创作和传播的重要内容,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更多地参与科普事业;另一方面把科普工作作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更好服务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顾雁峰介绍,教育部、中国科协2012年起联合开展培养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试点工作,10余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教育部和中国科协联合制定《推进培养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全国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教育指导委员会”,选择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和中国科技馆、上海科技馆、山东省科技馆、浙江省科技馆、湖北省科技馆、武汉科技馆和广东科学中心等7家科技场馆联合开展试点工作,培养科普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