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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2022-02-18 10:39  

按照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现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请登录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和下载,也可在本通知下载附件。申报选题、申报单位与申报人资格及申报要求请严格遵照公告要求完成。

2.课题申报采取三级审核管理制度,即申报人所在单位管理部门-所在单位-市规划办。各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填报明确意见。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3.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年3月1日零时至4月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全规办网站下载《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在平台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各课题申请人需从平台导出《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于3月18日报发展战略研究室审核,统一报学校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市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由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报送。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市规划办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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